2005年6月2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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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报特许权使用费 一企业受罚40余万
管伟星 王春生

  本报讯 近日,宁波海关查获了一起漏报特许权使用费大案,涉及进口鳄鱼(locaste)等国际知名品牌皮具、箱包,涉案货物价值4000多万元人民币。结果,涉案企业因违反了海关的有关规定,被罚款40多万元人民币。
    经调查,该企业对海关相关规定缺乏了解,在多次向海关申报进口鳄鱼(lo-caste)等国际知名品牌货物时,没有提供相应商标权使用费协议,也没有如实申报其需支付的商标权使用费,从而漏缴相关税款,违反了海关规定。听了海关关员解释相关规定后,企业才醒悟到,原来与进口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在货物进口时需要如实向海关进行申报,并表示将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为此,海关提醒企业进口国际知名品牌货物时,务必向海关提供特许权使用费情况,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海关咨询。